孙大雅

雅,无锡(今属江苏)人。

近子。

高宗绍兴三年(一一三三)为右迪功郎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六八)。

八年,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六三之一三)。

二十九年,通判越州(《鸿庆居士集》卷三一《送删定姪倅越序》)三十二年提,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九六)。

孝宗乾道元年(一一六五),知秀州,(《宋会要辑稿》选举三四之一七)。

►1篇诗文

孙大雅的诗文